金柏松评:西方国家为何突然开始对美国四大科技巨头"亮剑"?

4月8日由金十数据原创有关“西方国家对美国四大科技巨头“亮剑”文章,仔细阅读,发现仅仅是征税。在数据经济全球化发展,无国界现实情况下,主权国家对这种全球经营却只给总部所在地纳税,予以征税是有道理的,无需过度评价为“亮剑”,或用其他类似言辞形容,都有些言过其实。且看独立经济学家金柏松向各位亲爱的读者一一解释。

日本等发达国家为何讨论“监管互联网巨头”?

2018年12月18日中新网电称:自2019年1月1日起法国将对谷歌、亚马逊、脸书、苹果四大公司征收“技术税”,并以四大公司英文缩写组成“GAFA”专用语。征税理由是四大公司无国界经营,赚取包括法国在内全球市场的利润,相当于在法国零税负或是低税负经营。法国经济部长称:未来欧洲应该统一收税。随后我们看到澳新也有意征税。

2月13日,日本《读卖新闻》发表长篇大论,全面分析GAFA开展的各项业务,称日本政府在讨论对GAFA如何实施监管,透露日本政府不仅考虑税收,还考虑包括:市场垄断,个人隐私,数据资产所属,国家安全等新课题,需要研究制定一套对策。

分析认为GAFA掌握大数据,近水楼台先得月,正在深度开发、利用,显示未来发展的潜力无限,其经营规模巨大,赚取具有类似垄断性质利润,如何打破这种利用特殊地位,获取特殊利益的不公平?日本分析认为,应该修改有关法律。

不仅如此,GAFA规模巨大居超级优越地位,依附于其平台的企业数量十分可观,这些数据价值连城,未来发展的数据者得天下。但GAFA收集的数据资产是个别企业所有?还是共有?

GAFA在经营活动中对加入其平台企业所作规定等于制定规则,在引领全球发展的同时,行使的权力超过政府,超越主权,相当于制定公共政策。可问题在于,GAFA制定规则带有个案性质,没有公开、透明。那么日本政府应如何对策?

此外,GAFA利用获取的大数据,研究人工智能,自动配送可以满足个人偏好的数据等,如果没有政府干预,制定统一规则,将引起价值混乱,舆论误导,影响伦理道德等。为此,政府应该实施干预,通过制定规则,加以疏导与约束。

从主权国家角度考虑同样堪忧。四大公司实际上主导制订全球规则,其自身并未有公开透明的价值取向、遵循的理论。这种情况下,制定的规则容易产生遗漏、不公平等问题,生产立法、司法的主权问题,以及数据流失的窃密问题。自从美国斯诺登事件后,日本对数据失密问题越来越警觉。在冷战结束后,美国情报系统不仅没有节制,反而更加活跃,利用企业,特别是以各种方式渗透到GAFA企业收集情报十分便利,可以无死角全球收集情报。对此,日本政府公开不便反对,行动上却在处处设防。

以上分析可知GAFA业务涉及面广,需要全面彻底解决。日本政府准备不仅仅要征税,还在设计“一元化、一条龙式监管体系”,成立一个专职机构。

日本及一些主要国家针对GAFA的政策,反映了全球化时代全球互联网发展,业务波及范围广度和深度已经取得极大进展。同时也生产了一些课题,带有全球性质,实际上需要全球共同研究、制定一个监管体系。当然,以目前形势分析,这是目标过于理想,实现理想需要克服的障碍太多。但从中国国家主权角度分析,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启示和设计一些对策建议。

从启示角度讲,谷歌、脸书、亚马逊、苹果在中国市场正全面深入开展各项业务。因此,针对GAFA同样需要监管。但监管应该严格区分,公共性与个体性,实行区别对待。

其次,我国互联网公司巨头还有阿里巴巴、腾讯、百度,通讯领域还有华为、中兴、小米等巨头。对与这些巨头所掌握的大数据,政府也需要有一定疏导与指引。

其三,针对个人隐私,国际上普遍非常重视,GAFA也非常重视对个人隐私保护,可仍然出现保护不利的问题。说明监管力度不够,惩罚力度欠火候。个人隐私信息一旦流失,为犯罪分子留下许多可乘之机。对此,我国政府应该多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确保个人隐私信息不会发生泄露。

其四,我国政府也应考虑对GAFA收集到的大数据实行监管,从公共资产角度考虑,制定规则,以便充分发挥这些大数据商业价值。

其五,从国家主权角度出发,对于GAFA收集信息应该有所规范,防止国家机密泄露。

其六,从企业经营角度出发,建议我国行会商会一是应该帮助企业建立数据管理的保密措施,二是对企业加入GAFA平台争取公平待遇。

其七,建议政府从宏观角度对GAFA建立监管体系,凡是涉及政策性课题,政府应适当介入。

参考1:FT社论:互联网监管应有全球标准

政府早该出台法规,让社交媒体公司对其平台上发布的内容承担更大责任,但缺乏全球标准可能造成互联网进一步割裂。

对照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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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于2019年4月2日12:11英国《》社评

Facebook首席执行官马克•扎克伯格(MarkZuckerberg)呼吁对社交媒体企业进行全球性监管。鉴于他无意加入这方面的政府委员会,外界有理由怀疑他这次是否彻底转变了立场。扎克伯格支持监管是可喜的,但还远远不够。除了对平台上发布的内容承担应有的责任,大型科技平台企业还需要采取更多行动。我们应该敦促扎克伯格等人进行有意义的改革。

扎克伯格周末发表的博客和专栏文章《监管互联网的四个想法》(FourIdeastoRegulatetheInternet)至少承认,社交媒体已成为政治干预的工具。与2016年美国总统大选不久后相比,他的立场发生了180度的大转弯。他的一些建议是有用的,比如成立一个独立的第三方机构,负责制定关于有害内容认定的标准。正如扎克伯格自己承认的那样,当社交媒体企业充当仲裁者去判定哪些内容可以被接受时,严重的风险会随之而来。当每家公司都有各自不同的、往往不透明的标准时,这种风险就更大了。

关于如何确保更严格的内容审核,人们经常提出的一个想法是,废除美国《通信规范法》(CommunicationsDecencyAct)第230条。这条规定将互联网企业归类为平台而非出版商(在实践中,社交媒体网站被当作混合体对待,在涉及儿童色情内容等特定情况下被视为出版商,负有相应的责任)。然而,这样的举措可能会产生广泛的负面影响。将平台重新归类为出版商可能会导致大量非企业内容被移除,因为很难确保每条内容都不会中伤他人。这可能会限制社交媒体的民主化。

全球性监管规定应该更加细致入微。制定“一刀切的”标准既是不必要的,也是不可行的。相反,它们应该成为各个国家或地区的监管法规的基础,类似于欧盟(EU)的《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DataProtectionRegulation)。新法规也应该可以修改,社交媒体企业、政府、公民社会和学术界应围绕这个话题展开长期和公开的辩论。

政府早就应该出台法规,让社交媒体公司对其平台上发布的内容更负责、反应更及时。由于缺乏共识,一些国家的政府不得不自行采取行动。澳大利亚正在考虑将平台未能及时删除暴力内容定为刑事犯罪,高管将面临牢狱之灾或巨额罚款。这些措施会增加互联网进一步割裂的风险,而互联网已经被独裁者和科技公司本身搞得四分五裂。

再多的辩论也不太可能阻止互联网的碎片化,但它可能促成全球标准的出台,用于规范社交媒体企业。在政府和支持监管的团体之间建立统一战线,也是确保科技巨头在内容审查方面承担更多责任的最佳途径。硅谷的自由主义已经走到了尽头:社交媒体公司必须与各方合作,就如何监管互联网达成共识,否则可能会有更严厉的规则落到它们头上。

译者/何黎

GAFA究竟做错了什么?澳大利亚指责这些公司滥用数据,传播仇恨信息;欧盟将矛头指向信息版权;日本则对其在个人信息处理和交易规则方面感到担忧,另外,最近"囊中羞涩"的日本政府还指责这些企业在其国内捞金却不交税的行为。据悉,日本政府计划在6月底提出对这些巨头征收数字税的构想。

对此,欧盟竞争专员维斯塔格周一下午表示,在全球范围内征收数字税是解决问题的最近选择,并强调实施GAFA税非常重要,有意与各个国内市场被这些巨头占领的国家联手,打压美国这四大科技巨头。

这四大科技巨头究竟有多强大呢?在2018年《财富世界500强》中,这几家公司可以说都榜上有名。其中最强大的是苹果,从排名11上升到第9,利润达到483.51亿美元;亚马逊从18名下降到26名,利润为30.33亿美元;谷歌虽榜上无名,但是其母公司Alphabet公司却排名65,利润为126.62亿美元;Facebook虽排名393,但其利润也达到159.34亿美元。除去谷歌,其他三家公司的年利润仍高达673.18亿美元(约合4510亿元人民币)。

这些利润几乎全靠其收集并利用各国国民信息并且有针对性地推出一些产品、信息或服务而得来的。一直以来,各国既没有对其严加监管,更没有征收类似"数字税"的相关税收,令这些巨头变本加厉,为了自身利益不择手段,就连新西兰枪击事故直播都没有监管,这才令各国政府开始重视监管的问题。随着欧盟和日本"数字税"相继推出,GAFA一年4000多亿的利润恐怕要缩水了。

发布于 2025-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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