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区核酸检测通告
为进一步守牢疫情防控底线
经研究决定
9月20日在全区范围内
开展不定期核酸检测
01检测时间、地点
(一)时间:9月20日(周二),原则上集中采样时间为6:00-11:30(具体时间以社区、村居安排为准);
(二)地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居住地镇街道、社区(村居)核酸检测采样点进行。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服从各社区(村居)安排,有序参加采样。
02检测范围
辖区内全体常住居民和流动人口(已纳入定期检测的重点人群根据行业主管部门安排进行定期检测)。
以下人员无需参加核酸检测:
1.0-3岁儿童。
2.处于集中、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
3.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未满48小时的人员。
03注意事项
(一)不定期核酸检测由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具体组织实施。各单位生产生活应服从于属地不定期核酸检测安排。
(二)不定期核酸检测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此次不定期核酸检测采样启用山东省全员核酸信息采集系统,请参加核酸检测的居民提前生成“采样码”,截图保存于手机上(没有智能手机的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由家属提前生成并打印纸质“采样码”),按照社区(村居)统一安排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
(四)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予以优先采样,确实行动不便的人员,无法参加现场采样的,请及时与所在社区(村居)联系,由工作人员组织采样。
(五)不定期核酸检测不出具书面报告,采样后未接到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
(六)广大居民要积极配合单位或社区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核酸检测。不参加核酸检测将会给您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妨碍疫情防控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东港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9月19日
温馨提示
当前,区域核酸检测调整为每周两次
时间安排在每周二、周五
九月份具体检测时间为
9月20日、9月23日、9月27日、9月30日
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核酸检测“采样码”生成流程
看过来~
(滑动查看↓↓↓)
01进入小程序
扫描或长按此二维码,进入“采检登记”小程序。
02选择登记
03注册登录
输入本人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
04生成二维码
“采样码”长期有效,请截图保存于手机上,核酸检测时候展示该截图。没有手机的人员可由家属将其个人信息采集码打印出来,长期保存,随时备用。
岚山区核酸检测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守牢疫情防控底线,经研究,定于9月20日(周二)开展一轮核酸检测。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22年9月20日(周二),采样时间段为当天5:00-11:00(具体时间以村居、社区、单位通知为准,每个采样点的采样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所在乡镇街道、企业统一组织。请广大居民积极配合,服从各村居(社区)、单位安排,有序参加采样。
二、采样范围
岚山区各镇街范围内的居民,包括常住人口、流动人口、“应检尽检”人群等。
以下人员不在检测范围内:
1、0-3岁婴幼儿;
2、接种新冠疫苗未满48小时人员;
3、处于集中、居家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的人员;
4、全区在校师生。
三、注意事项
(一)本次核酸检测由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具体组织实施。各单位生产生活应服从于属地核酸检测安排。
(二)本次核酸检测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此次核酸检测采样要求居民携带身份证和采样码,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进行采样,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请参加核酸检测的居民提前通过山东省全员核酸信息采集系统生成“采样码”,截图保存于手机上(没有智能手机的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由家属提前生成并打印纸质“采样码”),按照村居(社区)统一安排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
(四)参加采样的居民,请主动出示本人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采样码,接受体温检测,按现场指引有序排队。排队等待间隔要保持“2米线”,排队人员与正在采样人员至少保持“3米线”,不插队、不交谈、不聚集,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或手绢捂住口鼻,严禁随地吐痰。
(五)前一人完成采样后,请不要忙于摘下口罩,应等待医务人员完成消毒等工作后,再迅速上前,摘下口罩,憋住气,张嘴采样。采样过程中,应避免接触采样台及相关物品,或将手机、钥匙、身份证等物品放在台面上。采样完成后,请立即戴上口罩,沿通道离开采样点,严禁吐口水,回家后进行手部清洁。
(六)采样前30分钟请勿吸烟、喝酒和嚼口香糖;采样前2小时尽量避免进食。
(七)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予以优先采样,确实行动不便的人员,无法参加现场采样的,请及时与所在村居(社区)联系,由工作人员组织采样。
(八)本次核酸检测不出具书面报告,采样后未接到通知的,检测结果即为阴性,实验室检测结果将尽快上传健康码,以方便群众出行。
(九)广大居民要规范、完整、准确提供个人信息,对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故意隐瞒身份信息、指使他人冒名顶替等行为,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肃追究责任。
(十)如有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不要前往核酸检测采样点,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咨询电话:
岚山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18日
未按规定做核酸,山东又有多人被处罚
核酸检测作为疫情防控的重要手段
能够快速诊断、及时溯源
切断疫情传播链条
保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但是总有个别人员
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
影响防疫工作正常开展
↓↓
未按规定做核酸
烟台这8人被处罚
近日,烟台福山公安分局民警工作中发现辖区内有个别外卖配送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核酸检测。事关疫情防控工作,福山公安立即组织民警开展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①张某涛,某外卖平台配送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区域核酸检测,存在疫情传播风险,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②迟某仁,某外卖平台配送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区域核酸检测,存在疫情传播风险,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③于某,某外卖平台配送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区域核酸检测,存在疫情传播风险,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④衣某明,某外卖平台配送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区域核酸检测,存在疫情传播风险,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⑤朱某强,某外卖平台配送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区域核酸检测,存在疫情传播风险,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⑥孙某喜,某外卖平台配送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区域核酸检测,存在疫情传播风险,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⑦石某,某外卖平台配送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区域核酸检测,存在疫情传播风险,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⑧吴某,某外卖平台配送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区域核酸检测,存在疫情传播风险,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不按时做核酸
临沂兰陵县3人被处罚
近日,兰陵警方发布警情通报——
近日,兰陵县公安局依法查处多起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抓获违法行为人高某某(男,21岁,兰陵县向城镇人)、郭某某(男,20岁)、黄某某(男,25岁)、周某某(男,19岁,上述三人均为兰陵县兰陵镇人)。
经查,自2022年8月5日以来,高某某不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规定,多次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并多次冒用他人健康码出入公共场所,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
2022年9月13日,公安机关在疫情防控检查中发现,郭某某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连续14天未进行核酸检测,且出入公共场所,给疫情防控工作带来风险。黄某某作为公共场所工作人员,连续多次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周某某作为公共场所工作人员,未要求进店人员扫码登记,未核验进店人员的健康码、行程码、核酸检测信息。
目前,违法行为人高某某、郭某某已被兰陵县公安局依法裁决行政拘留,黄某某、周某某已被依法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广大群众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进出公共场所时主动扫码登记,严格按照规定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对违反相关防疫规定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