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佳合明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违反《广告法》被罚款60000元


中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北京佳合明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违反《广告法》。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市监处罚〔2023〕5084号行政相对人名称北京佳合明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7FD6J875工商注册号110105032606908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证号——相对人证件号码——法定代表人潘*违法行为类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违法事实当事人在“有赞”平台开设“五分眼选”店铺销售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相关商品。2022年10月25日至2023年3月29日,当事人在该网店销售的普通食品“亮眼健康蓝莓叶黄素酯凝胶糖果”广告页面有“三大护眼要素叶黄素缓解视疲劳症状”的图片和文字表述。上述宣传暗示该商品具有“缓解视疲劳症状”的保健品功效。上述广告宣传费用无法计算。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第五十七条第(一)项处罚类别罚款处罚内容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60000元;罚款金额(万元)6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2023-08-31处罚有效期2099-12-31公示截止期2023-11-30处罚机关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注——
发布于 2025-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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