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建设工程实体质量检查之——钢筋代换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遇到钢筋的品种或者规格与施工图要求不相符时,就需要按钢筋等面积代换、等强度代换的原则进行代换。

1、等面积代换:当构件按最小配筋率配筋时,钢筋可按面积相等的原则进行代换。即同钢号的钢筋按钢筋面积相等的原则代换;

2、等强度代换:当构件受强度控制时,钢筋可按强度相等原则进行代换;即不同钢号的钢筋按强度相等的原则代换。即代换后的钢筋强度应大于或等于代换前的钢筋强度;

3、当构件受裂缝宽度或挠度控制时,代换后须进行裂缝宽度或挠度验算;

4、代换后的钢筋应满足建筑构造要求和设计施工图中提出的特定要求。

检查要求如下:

一、检查内容:钢筋代换。

二、检查部位的选取:在作业层随机抽取3个有钢筋代换情况的构件,有钢筋代换情况的构件不足3个时,应全数检查。

三、检查方法:询问作业层有无钢筋代换情况,有钢筋代换时,对照施工图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文件检查代换后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数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无钢筋代换时,在备注栏中填写“无此项”。

四、评价判定原则:钢筋的品种、级别和规格发生变更未办理设计变更文件的,代换后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数量不符合设计变更文件要求的,均判定为“不符合”。

五、依据:施工图设计文件,设计变更文件,《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第5.1.1条。

发布于 2024-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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