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男子驾套牌宝马上路,民警一查又发现假牌奥迪

一名违法男子开套牌宝马车上路还不算,民警一查其平时驾驶的一辆奥迪轿车也是假牌,近日,聊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区执勤四大队假套牌专班民警查处了这样一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违法男子得到法律的严惩。

专班民警抓获违法男子(中)。

专班民警接到推送后迅速展开工作,根据该车辆出行轨迹进行分析研判,后经摸排发现鲁B套牌车停放在振兴路某小区,并在其停放的车库里发现号牌为鲁AK7***的白色奥迪、鲁B8S***的黑色宝马、鲁P70***的白色路虎三辆车,均有假套牌嫌疑。并经人像比对发现该三辆车为同一驾驶人。于是将该三辆车号布控入系统。

民警展示缴获的假套牌。

经过多日秘密侦查,寻找嫌疑车辆蛛丝马迹,终于在5月8日下午,专班民警发现鲁A号牌白色奥迪出现,于是迅速调派警力将其查获,同时控制住驾驶员,将车库中另外两辆车一并查扣。

套牌的宝马

后经联系车管所民警验车,其中鲁P70***白色路虎为真实号牌系购买二手过户车,鲁AK7***白色奥迪为抵押车悬挂假牌,鲁B8S***涉嫌拼装,未有机动车登记记录并且悬挂套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案件嫌疑人已受到相应处罚。

交警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违规使用套牌车,不仅会严重扰乱交通秩序,还会损害他人及公众利益,增加交通肇事者逃逸几率。希望广大驾驶人能严于律己,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李怀磊通讯员柳真

发布于 2025-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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