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月旭科技(832463)因涉及诉讼遭其主办券商广发证券(000776,诊股)风险提示。
公告显示,该公司于2017年6月2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由董事屠炳芳提出的《关于罢免EugeneYuexingZhao(赵岳星)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关于罢免EugeneYuexingZhao(赵岳星)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2票。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弃权2票,反对0票。会议审议未通过由XuLi(李煦)提出的《关于认定总经理屠炳芳在月旭高管任免职权方面越级董事会,违反公司程序的议案》、《关于强烈谴责和警告总经理屠炳芳使用经营权严重威胁董事会董事正常议事、表决自由的行为的议案》及EugeneYuexingZhao(赵岳星)提出的《关于因为屠炳芳违反公司章程、利用经营权打击报复其他董事等原因罢免屠炳芳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2票,弃权0票,反对3票。
会议审议未通过EugeneYuexingZhao(赵岳星)提出的《关于因为发现屠炳芳股东身份不合法、股份代持和在担任董事期间违规操作公司资金等问题提请股东会罢免屠炳芳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因为发现吴琰股东身份不合法、股份代持和在担任董事期间长期缺席董事会等问题提请股东会罢免吴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1票,弃权1票,反对3票。
公司于2017年7月14日召开了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屠炳芳提出的《关于罢免EugeneYuexingZhao(赵岳星)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及《关于选举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均为:同意股数10,294,2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9%;反对股数3,497,39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3%;弃权股数35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会议审议未通过EugeneYuexingZhao(赵岳星)提出的临时提案《关于提请罢免屠炳芳董事职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股数3,497,397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3%;反对股数10,294,20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79%;;弃权股数35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
股东EugeneYuexingZhao(赵岳星)(以下简称“原告”)已就上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纠纷(案件号(2017)沪0115民初73592号)和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纠纷(案件号(2017)沪0115民初73595号)将公司作为被告诉之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综上,原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被告于2017年7月14日作出的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广发证券于2017年9月19日从公司获悉了上述诉讼事项,并从公司获取了《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传票》、《诉状》等相关文件进行了解。该案件将于2017年9月26日下午14时00分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理。
若最终,原告的诉讼请求得到法院支持,月旭科技将存在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及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无效的风险。
新三板在线获悉,月旭科技于2015年5月18日挂牌新三板,主营色谱分离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